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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印發《茂名市茂南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控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本網 發布時間:   2022-04-26 00:00:00


     

    各鎮人民政府、城南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茂名市茂南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控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茂名市自然資源局茂南城鄉規劃辦公室反映。

    茂名市茂南區農業農村局          

    茂名市茂南區自然資源局          

    茂名市茂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茂名市自然資源局茂南城鄉規劃辦公室

    2022年4月22日                 

     

    茂名市茂南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控實施細則(試行)


      為規范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保障村民居住權益,構建統一協調的農房建筑風貌,堅決遏制農村違建,加快我區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按照《關于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的指導意見》(粵府〔2020〕43號)、《茂名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和《茂名市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控實施意見(試行)》(茂農規〔202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茂南區行政區域內城鎮開發邊界外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下簡稱村民)個人建設住宅的審批及監管適用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帶圖審批、現場辦公、管好工匠、管住材料”的工作要求,通過規范審批、嚴格監管、從嚴執法,全面實現農村農房建設先批后建、一戶一宅、節約土地、高效利用,堅決遏制新增農村違建,提升鄉村建設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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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茂南區行政區域內村民使用宅基地建房不得超過省、市規定的面積標準。我區農村村民宅基地用地面積控制標準為城市規劃區外120平方米以下,城市規劃區內80平方以下。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采取相對集中統建、多戶聯建等措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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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住宅易地新建的,應當按協議在建成新住宅后六個月內拆除原有建筑物并退出原宅基地。建房戶應簽訂《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見附件1)。村民應當在《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內開工建設。因特殊原因確需延期開工建設的,應當依法辦理延期手續(見附件2),延期一般不超過1年。逾期未開工建設的,《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但不影響村民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重新申請宅基地。

     ?。ㄈD審批

      村民申請建房,應根據《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選定符合本村建筑風格的方案,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或設計單位)根據鎮(街道)的規劃設計要求進行設計(每個行政村農房的外立面設計風格須相對統一),設計圖紙經鎮(街道)審核批準后才可實施,確保村組建筑風格基本保持一致。鼓勵農房參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采用優秀傳統建筑工藝,統籌考慮庭院綠化和配建供水、污水處理設施。

     ?。ㄋ模┈F場辦公

      嚴格用地建房全程監管,實行“四到場”(批準前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放線到場、施工安全管理到場、建成后核查驗收到場)監管工作制度,對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實行全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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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鄉村建筑工匠登記制度,全部建筑工匠實行培訓,持證上崗,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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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茂南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加強對磚、鋼筋、水泥、混凝土、砂、石、裝飾材料等建筑材料的監管,各鎮(街道)按照職能部門的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禁向違法建筑提供建筑材料。

      二、規劃設計

     ?。ㄒ唬﹥灮嵘迩f規劃

       茂南城鄉規劃辦負責村莊規劃優化提升的指導工作,村民申請建房必須符合村莊規劃,形成相對集中、集約高效的村莊用地建設布局。各鎮(街道)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對現行村莊規劃進行全面評估,對不符合村莊實際、不實用不管用等情況加快修改完善,劃定一個農村居民點建設邊界,編制一張農村居民點布局圖,使村莊規劃能用管用、公開透明。合理確定宅基地用地規模,為農房建設用地預留空間,滿足農房建設合理用地需求。村莊規劃須向村民公布。

     ?。ǘ┘訌娊ㄖO計

      茂南城鄉規劃辦根據《廣東省農房設計方案圖集》,結合茂南鄉村特色,編制《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免費向鎮(街道)、村(社區)提供住宅設計圖集,供村民選擇使用。各鎮(街道)根據《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指導各行政村村民通過村規民約確定2到3種相近的建房風格,由村民在建房的時候自行選擇,確保整村的風格達到統一和多元化相結合的效果。

     ?。ㄈ┖侠碓O置相鄰間距

      新村建設或者在村莊發展備用地建設的,相鄰建筑物每戶應當預留1米以上山墻間距。拆舊建新的,相鄰建筑間距經相鄰權利人協商應當預留1米以上間距;屬于新建房屋且周邊有已建房的,相鄰建筑間距由各鎮(街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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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1.已依法登記結婚或者本戶中有兩名以上已達法定婚齡的未婚子女需要分戶,原有宅基地不能安置的;

      2.因自然災害、村莊公益事業建設等原因導致宅基地不能使用,需要另行安置的;

      3.因實施村莊規劃或者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搬遷的;

      4.現有宅基地面積低于省規定標準,居住確有困難,需要新建住房或者擴大宅基地面積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ǘ﹪栏瘛耙粦簟钡恼J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申請宅基地的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一戶”:

      1.夫妻與未達到法定婚齡子女同住的為一戶;

      2.已依法登記結婚的子女為一戶;

      3.本戶中有兩名以上已達法定婚齡的未婚子女,其中一人應與其父母為一戶,其余子女可各自單獨為一戶。

      鎮(街道)不得單獨以農戶未取得公安機關單獨立戶為由,認定其不具備申請宅基地的資格。

     ?。ㄈ﹪栏窨刂普嘏鷾始t線

      村民申請新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1.宅基地選址不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

      2.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的,在公路建筑控制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電力線路保護區、河道管理范圍內、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重要旅游景區景點、不可移動文物等重點區域范圍建房的;

      3.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予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的;

      4.已有一處以上(含一處)宅基地申請新址建房,未簽訂退出原有宅基地協議的;

      5.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選址建房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

      6.不屬于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

      7.所申請的地塊存在權屬爭議的;

      8.已列入規劃改造范圍的;

      9.原有住宅拆遷時已按城市房屋拆遷規定進行補償安置的;

      10.戶口雖已遷入,原籍住房未拆除或依法轉讓,不履行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義務空掛戶的;

      11.涉及占用農用地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的;

      12.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審批流程

      依照《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鎮(街道)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涉及使用林地的應依法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審批管理流程具體如下(見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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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申請使用村集體建設用地(含舊宅基地、空閑地) 建房的,遞交以下材料:

      1.農村宅基地建房用地申請書(見附件4);

      2.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見附件5);

      3.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見附件1);

      4.申請人戶口簿和戶主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委托辦理的,同時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5.宅基地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申請建房用地公示(見附件6);

      7.退出舊宅基地合同書(有宅基地而另行選址的)(見附件7);

      8.在《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中選定方案或符合所在鎮(街道)規劃設計要求的設計圖紙(外立面設計風格須相對統一)。

     ?。ǘ┐褰M審核

      1.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村民申請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理由、用地類別、位置、占地面積、建筑面積、《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選定的建筑方案、或選擇經所在鎮(街道)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等資料進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見,并將申請內容、核查意見在申請建房現場及本村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簽署同意使用該地塊建設住房意見(建筑投影面積、總建筑面積),將村民申請材料、公示證明材料等報村民委員會審查。對于欠缺四鄰簽名確認或公示有異議的,經本村民小組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簽字同意后,再報村民委員會審查。

      2.村民委員會重點審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送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建房用地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村民委員會在5個工作日內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情況和公示情況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由村民委員會簽署“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意見”,報送給鎮(街道)審查審批。對不符合有關要求的申請,應及時告知申請村民,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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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鎮(街道)負責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審批,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個后臺審核、一張表格審批”的工作機制。

      1.一個窗口受理。各鎮(街道)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窗口接收受理農村宅基地申請材料,核實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是否完整齊備,資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請人出具《農村宅基地建房申請受理通知書》(見附件8);對申請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窗口出具《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見附件9),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資料,由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2.一個后臺審核。各鎮(街道)建立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聯審聯辦制度,并成立農房建設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鎮長(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宅基地審批和執法的班子成員擔任,組員由鎮(街道)農業農村辦牽頭,自然資源所、綜合行政執法辦、環保辦、供電所、自來水公司等部門人員組成。

     ?。?)自然資源所負責審查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等(按最新的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確定報批地類,報批地類中涉及違法用地的,必須依法處理,按照違法用地前的地類報批)。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

     ?。?)農業農村辦(或規劃建設職能部門)負責審查建房用地是否符合村莊規劃的相關要求,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是否具備《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選定的方案、或選擇經所在鎮(街道)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綜合各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審批建議。

     ?。?)涉及生態環保辦、綜合行政執法辦、供電所、交通、鄉村振興服務中心等部門的,由相關部門參與審查,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含理由)意見。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出具《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見附件10)告知申請人。

      3.一張表格審批。各鎮(街道)根據農房建設管理工作小組的審核意見對村民建房申請進行審批,在《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見附件5)出具審批意見。符合申請條件(其中不涉及農用地轉用的)、資料齊全的,自收到申請人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依法出具統一編印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各鎮(街道)應及時將結果在申請人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4.申請不符合要求的,由鎮(街道)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10),內容包括不予許可的依據及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交行政服務中心送達申請人。

      五、建房監管

     ?。ㄒ唬嵭小八牡綀觥北O管

      鎮(街道)農房建設管理工作小組、建房所在村委的掛村鎮領導、駐村干部和村支部書記(簡稱:“四到場”監管人員)應對“四到場”實行全程監管。

      1.批準前審查到場。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后,“四到場”監管人員要到場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是否具備《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選定的方案、或選擇經所在鎮(街道)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和地類等。

      2.批準后丈量放線到場。經批準用地建房的村民,應當在開工前向所在鎮(街道)申請劃定宅基地用地范圍,該鎮(街道)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四到場”監管人員到現場進行開工查驗,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確定建房位置。未經驗線,不得開工。

      3.施工安全管理到場?!八牡綀觥北O管人員在房屋建設過程中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4.建成后核查驗收到場。村民建房完工后,由“四到場”監管人員組織驗收,實地檢查村民是否按照批準面積、四至界限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選定的方案、或選擇經所在鎮(街道)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的要求建設住房,并出具《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見附件12)。確因經濟困難未裝修、或未超面積、未超高建設的,可申請驗收。通過驗收的村民,可以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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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驗線施工開始,由鎮(街道)人民政府制作農村建房施工公示牌(附件11),對擬建房屋的相關信息張榜公示,以便監督,直至房屋竣工驗收。

     ?。ㄈ┘訌娛┕す芾?/p>

      村民建設住宅的,應當選擇持有《廣東省鄉村建筑工匠培訓合格證》的鄉村建筑工匠或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進行施工,并簽訂施工合同,明確質量安全責任、質量保證期限和雙方權利義務。對經批準同意建設超過500平方米農房的,應當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并從嚴把控。各鎮(街道)加強村民建房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村民自建房施工安全、質量合格。

     ?。ㄋ模┙⒄赜玫亟ǚ繉徟芾砼_賬

      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建立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臺賬,實行“一戶一宅一臺賬”制度,臺賬包含但不限于“四到場”內容的資料:

      1.批準前審查到場的資料及工作照片;

      2.批準后丈量放線到場的資料及工作照片;

      3.施工安全管理到場的資料及工作照片;

      4.違建查處到場執行文書及工作照片;

      5.建成后核查驗收到場工作照片。

      各鎮(街道)要設立資料檔案保管庫房,落實專人負責管理,確保審批管理資料完整無損,便于檢查查閱。每月5日前,要將上月審批情況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茂南城鄉規劃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六、工匠管理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開展摸底全區鄉村建筑工匠培訓需求,并協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培訓工作。工匠學員培訓結束,經考核評價合格,由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廣東省鄉村建筑工匠培訓合格證》。鄉村建筑工匠承包農房建筑工程必須依法與業主簽訂書面承包合同,并認真履行合同的約定。

      七、風貌提升

     ?。ㄒ唬┱闻c修復保護兼顧,分類推進村莊風貌提升

      一是整治提升類村莊。重點清理整治破舊泥磚房、削坡建房、危房和違法建筑,推進基礎環境整治、綠化美化和農房立面改造等。二是保護修復類村莊。保護傳統村落格局、風貌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全面保護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傳統民居、工場作坊遺址以及古驛道等,修繕和改造要嚴格審批、科學實施。

     ?。ǘ┳⒅卮迩f農房微改造,推進新建農房風貌塑造

      新建農房和舊房改造要依據村莊規劃和《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選定的方案、或選擇經所在鎮(街道)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統一風格、統一色調、統一規范。

      八、職責分工

     ?。ㄒ唬?strong>各鎮街道負責對宅基地和農房建設進行審批;負責做好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制作農村建房施工公示牌,實行“四到場”監管;負責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依法督促村民對易地新建住房先建后拆的舊房屋進行拆除;負責開展日常巡查和監督執法,對施工合同、建筑材料進行檢查,及時處置農村違建;落實村莊規劃、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結果、投訴舉報方式“五公開”;負責建立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審批管理臺賬及檔案;負責建立村級宅基地協管員制度;落實本轄區內農房建筑風貌管控工作。

     ?。ǘ?strong>區農業農村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負責指導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以及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等。

     ?。ㄈ?strong>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國土空間規劃、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等工作,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安排宅基地用地規模和布局,保障農房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需求,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未利用地轉用審批以及規劃許可等相關手續,依法辦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動產登記。

     ?。ㄋ模?strong>茂南城鄉規劃辦負責制定《茂南區農房設計方案圖集》以及指導各鎮(街道)做好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

     ?。ㄎ澹?strong>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各鎮(街道)規范建筑工匠管理,指導各鎮(街道)對農房建設施工工程質量和安全進行管理。

     ?。?strong>區民政局在本實施細則公布之日起2個月內負責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健全完善包括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方面內容的村規民約。

     ?。ㄆ撸?strong>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指導旅游景區、古建筑古村落的周邊風貌和鄉村民宿的建設,協助鎮(街道)規劃鄉村旅游景觀、文化活動場所、體育場地的布局和建設,協助保護、修復古建筑和文物認定等工作。

     ?。ò耍?strong>區市場監督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茂名市生態環境局茂南分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開展相關工作。

     ?。ň牛?strong>村級組織負責初步審查村民申請建房報送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建房用地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負責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民主管理制度、農民建房民主協商議事機制和村規民約,加強農民建房管控特別是外立面管控,提供村民建房政策咨詢,協助辦理報建。

      九、建立機制

     ?。ㄒ唬┱赜玫乇U蠙C制

      區自然資源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按年度開展農房建設用地需求情況統計調查,逐級上報后報請省人民政府審核后報自然資源部申請年度計劃指標需求。農房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單列安排,專項專用,區人民政府以當年上報的農房建設用地需求計劃為依據,分配、下達農房建設用地指標。當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優先保障。

     ?。ǘ﹨^級聯合檢查機制

      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紀委監委、區委督查室、區自然資源局、茂南城鄉規劃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務局、區查違辦等部門每季度對各鎮(街道)開展1次綜合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農村宅基地審批不規范、建房前中后監管缺失和農村建房建筑材料不合格等違法違規問題,完善村民違法違規建房巡查、制止、查處、治理、監管執法鏈條。

     ?。ㄈ╂偧壘W格化監管機制

      本實施細則公布之日起15天內,各鎮(街道)要建立鎮級、村級、村民小組三級網格監管制度,充分發揮網格化排查整治防范農村違建行為,各級網格員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

     ?。ㄋ模╂偧増谭C制

      整合鎮級執法力量,以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為主體,聯合自然資源等上級相關部門派駐機構開展執法,由分管綜合行政執法的鎮領導負責統籌管理。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在收到各級網格員報告的疑似違規情況后,要第一時間到場核實。鎮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違建后,必須第一時間對在建的違建及時采取制止措施。

     ?。ㄎ澹┺r村宅基地審批信息公開機制

      區農業農村局將按照信息公開規定,組織建立農村宅基地審批信息“區、鎮、村”三級信息公開平臺,實行“五公開”制度,落實村莊規劃、申請條件、批復程序、審批結果、投訴舉報方式公開。

      十、責任追究

     ?。ㄒ唬┐迕癫扇∑垓_手段騙取“一戶”認定資格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處理。負責審查“一戶”的相關工作人員審核不嚴的,將依規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ǘ┐迕裼邢铝星樾沃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茂名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1.未取得用地手續進行建設的;

      2.未取得規劃報建手續進行建設或者未按照建房的相關規劃許可進行農房建設的;

      3.新建房屋超過省、市規定面積和層高標準的;

      4.建新房后不按約定自行拆除舊建筑的;

      5.占用耕地或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而建房的:

      6.違反本《實施細則》第三條關于“嚴格控制宅基地批準紅線”內容的;

      7.其他違反土地管理、規劃許可法律法規相關情形的。

      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審批業務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將依規依法追究有關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ㄈ八牡綀觥北O管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履職盡責的,將依規依法追究有關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ㄋ模┼l村建筑工匠建設違建房屋的、以欺騙等手段取得鄉村建筑工匠登記、偽造涂改、轉讓本人鄉村建筑工匠登記信息、不按照批準的規劃許可施工、違反質量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作業規范進行施工、違規施工導致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事件的,由各鎮(街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ㄎ澹﹨^聯合檢查組對各鎮(街道)開展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檢查結果要報區政府,作為各鎮(街道)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尽都殑t》實施后,各鎮(街道)轄區內發生村民不按照本細則建房或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須及時依法組織拆除和復墾復綠,并按以下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村(居)委會發生1起的,由鎮(街道)對違建所在地村支部書記、網格化管理員進行通報批評;發生3起及以上的,對村(居)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2.鎮(街道)發生5起及以上的,對所在鎮(街道)分管領導(分管農村宅基地管理、分管綜合行政執法)、掛村鎮領導、駐村鎮干部、部門有關負責人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問責。

      3.鎮(街道)發生7起及以上的,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約談該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

      4.鎮(街道)發生10起及以上的,對所在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進行問責。

      十一、實施時間

      本《細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試用期2年。此前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制定的《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的通知》(茂南農規〔2020〕1號)與本《細則》不一致的,按本《細則》執行。實施期間遇上級政策調整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為準。本《細則》由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附件1-13.doc

    政策解讀:《茂名市茂南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控實施細則(試行)》政策解讀

                [圖解]茂名市茂南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控實施細則(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