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結果的通告
茂南府規〔2021〕2號 為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常態化清理工作,堅持不懈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區政府對截至2020年9月22日前有效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區政府決定: 一、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規定,符合現行國家政策要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現行有效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37份予以保留(目錄見附件1)。 二、對個別規定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政策不一致或者個別條款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12份進行修訂,修訂前暫予保留,由實施單位負責對修訂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報區政府審定,待修訂后重新發布(目錄見附件2)。 三、對主要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政策不一致或者相抵觸,主要內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政策涵蓋、替代,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14份,予以廢止(目錄見附件3)。 附件:1.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截至2020年9月22日) 2.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修訂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3.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截至2020年9月22日) 注:若有規范性文件未在此目錄內,再作清理。 附件2 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修訂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附件3 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政策解讀:關于《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結果的通告》的解讀